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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食品指的是由符合有機農場標準的機構生產的食品。在世界範圍內,有機農場標準不一,但一般來說,有機農場致力於對資源的循環再利用,追求生態平衡,以及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。在有機食品生產的過程中,農藥並非被一律禁用,但某些農藥和肥料可能被禁止使用,如含砷、番木鹼的農藥等。
 

在臺灣,美國,日本以及歐盟,「有機」是需要經過特定機構認證才能使用的標籤,沒有通過認證而自稱有機上架販售是違法行為。但是並沒有一個國際通用的有機食品認證標準,導致現行認證機構組織仍然沒有一套可追溯性標準可依循;因此常常有食品機構錯誤認證的弊端發生;「無毒害殘留產品」亦常在廣義上被認定為「有機食品」。
 

1991年成立於法國的Ecocert為歐洲最具代表性的有機農業認證機構,該機構要求在完成品中須有最少5%的原料須採用來自控管性的有機栽培;以及至少50%的植物性原料必需來自控管性有機栽種。其後部分更嚴格認證,還包括使用之動物性原料只來自活體動物,如牛奶,蜂蠟、放棄進行動物測試、放棄人工合成色素,香料,人造脂肪,油,矽酮,和其它石油產品等。在台灣約自1997年起陸續有不同團體發起認證制度,包括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(TOAF)、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(MOA)等。

​有機冷知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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